日前,青島3家啤酒企業與3家污水處理企業等多方簽訂戰略協議,啤酒生產廢水只需簡單預處理后即可按照協議約定主要污染物濃度限值排入污水管網,不再受納管排污標準的限制。協議簽訂后預計可為簽約的3家啤酒企業每年節約污水處理相關費用近300萬元,為下游3家污水處理企業節約碳源購買成本約600萬元,每年減少碳排放量達5000噸。
這是山東省范圍內首次實現啤酒生產廢水資源化利用的探索實踐,也為省內啤酒生產及污水處理行業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提供了“青島方案”。事件背后,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良性溝通,更是政策“堵點”被打通后給企業發展帶來的利好。
“放錯位置的資源”
青島市啤酒生產企業較多,啤酒廢水排放量較大。由于產生的廢水中有機物濃度很高,可生化性極好,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質,原本可以作為城市污水處理廠碳源的絕佳補充,但卻一直無法有效利用,成為“放錯位置的資源”。啤酒生產企業為了保證啤酒廢水符合排放標準,每年均需投入大量資金進行預處理,在降低了水質可生化性的同時也白白浪費了優質碳源。
此外,下游污水處理廠因為碳源不足“吃不飽”而外購乙酸鈉用于污水處理廠的反硝化脫氮除磷反應,不僅運行費用大大增加,乙酸長期使用還對設備和構筑物產生一定腐蝕。面對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壓力,啤酒生產廢水的循環利用勢在必行。
2018年,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就積極促成了青啤公司和李村河污水處理廠利用啤酒高濃廢水中的有機質作為污水廠補充碳源的試點工作,成為啤酒生產企業與污水處理企業互惠共贏合作的典范。兩年時間內,青啤二廠累計向李村河污水廠運輸高濃度啤酒有機廢液約4萬噸,累計為下游市政污水廠節約碳源成本達300萬元。
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允許啤酒制造企業與下游污水處理廠通過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共同約定水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不再受納管排污標準的限制,從而實現啤酒廢水直接資源化利用。
打造污水處理與啤酒生產行業間的循環經濟
青島水務環境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運營部部長顧瑞環表示,對污水處理廠而言,處理過程中主要依靠微生物來“吃掉”污染物,以此達到凈化水質目標。如果進水有機物濃度太低,微生物就會吃不飽,連帶影響氮、磷的去除效果,為了維持微生物的活性,污水處理廠就需要外購乙酸等有機物作為碳源,保障脫氮除磷效果。
針對啤酒企業的生產廢水問題,顧瑞環曾開展過深入調研。她告訴記者,每生產1噸啤酒需要8~40噸新鮮水,相應地產生7~35噸廢水。對于用水量巨大的啤酒行業,單純地將廢水進行處理排放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而且面對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壓力,啤酒工業廢水的循環利用勢在必行。污水處理行業中,混合待處理污水中碳源偏低,不足以滿足生化反應需求,需要額外加入碳源,而啤酒廢水中具有一定量的碳源,理論上可以作為水處理的補充,但啤酒廢物中的高濃度氮、磷,懸浮物等勢必會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因此可以以“碳源”為契合點,將啤酒生產和污水處理進行有機的結合,打造循環經濟的新模板。
2018年,青島水務環境公司決定全面推進啤酒廢液合作利用的開展,組織技術人員到青啤集團就啤酒廢水的行業間處理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研究,決定采用新方法,充分利用啤酒廢液補充污水碳源,實現節能低碳,打造污水處理與啤酒生產行業間的循環經濟。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楊明清 張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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