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商標爭奪戰”的戰火又蔓延了。
最近,北京同仁堂和天津同仁堂商標之爭再起。8月13日,北京同仁堂發文稱,已對天津同仁堂提起訴訟,因其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同仁堂”高度近似的侵權標識,并通過企業名稱文字突出使用、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起混淆,侵害了同仁堂注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并構成不正當競爭。8月24日,天津同仁堂發布聲明進行反駁,稱公司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時期,企業名稱、字號和商標均系合法取得。
和“同仁堂”一樣,其實很多中國人民耳熟能詳的老字號品牌如“吳良材”“稻香村”“狗不理”“張小泉”等曾陷入“商標爭奪戰”,短則幾年,長則十余年。老字號商標糾紛為何如此頻發?背后不僅是法律條文,更是歷史因素。
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涉及老字號企業的商標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主要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老字號品牌被盜用,如將老字號搶注為商標或域名,將與老字號相同或相近的文字作商標性使用,模仿老字號中“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第二類是老字號品牌多頭使用,主要是由于歷史變遷,一些具有相同淵源的老字號企業,使用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第三類則是復雜的權屬糾紛,多由于原經營企業和老字號受讓企業之間產生權益沖突。
相較于第一類故意攀附的侵權行為,更令知名老字號感到“困擾”的多是第二、三類。“吳良材”“稻香村”“狗不理”“張小泉”等中國馳名商標都曾陷入過商標爭奪的困境。上海吳良材還是南京吳良材,北京稻香村還是蘇州稻香村,天津狗不理還是濟南狗不理,杭州張小泉還是上海張小泉……這些因歷史因素而發生商標糾紛的老字號,有的其中一方被判侵權,有的則兩家各自在不同的標識和商品領域被判侵權。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國家版權局國家版權研究基地研究員陳紹玲指出,老字號爭議頻發,法律分歧主要來源于特定的歷史因素,這也是老字號糾紛與一般商標糾紛案件不同的根本所在。
據介紹,我國老字號品牌均創立于1956年以前,彼時信息閉塞,全國各地區之間交流并不密切,各經營者在不同的地域范圍經營同名商店并各自積累相當知名度的情況十分常見,或者各經營者歷史上屬于同源,但由于家族傳承、企業改制、商標保護意識淡薄和商標流轉不規范等,結果導致老字號分屬于不同的商業主體。
“老字號經營者之間或曾有過明確的權屬劃分,或基于商業道德在各自的地域范圍和使用領域內和平共處。但在現代商業模式的沖擊下,面對更大的商業利益,曾經被擱置的‘歷史遺留問題’再次被翻出,成為各方商業戰略布局的籌碼或短板,這也是老字號企業產權糾紛易發的原因所在。”前述分析人士也認為,相較于一般品牌,老字號的商標糾紛往往因其特殊的歷史原因而不宜簡單地認定構成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在解決這類權利沖突的案件時,應當在尊重歷史因素和現有市場格局的基礎上,本著遵循誠實信用、保護在先權利和公平競爭的原則,來判斷老字號是否可以共存。老字號共存的前提下,各權利人在經營過程中應誠實善意地使用字號及商標,遵守各自的權利邊界,避免與他人的在先注冊商標產生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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