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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據國家醫保局網站消息,國家醫保局日前發布《關于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實施分類管理的通知》。
通知稱,為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協同優化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相關政策,現對醫保藥品目錄外的新冠治療藥品實施價格風險分類提示,分為A、B、C三類。
A類藥品,是指按照《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進行首發報價或評估調整,療程治療費用與醫保藥品目錄內同類藥品差異較小的新冠治療藥品。
B類藥品,是指按《指引》進行首發報價或評估調整,療程治療費用與醫保藥品目錄內同類藥品差異較大的新冠治療藥品。
C類藥品,指未按照《指引》完整進行首發報價或評估調整,以及評估結果明顯不公平不合理的新冠治療藥品。
自2023年4月1日起,對于A類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將其名稱字體或背景顯示為綠色,引導采購單位優先采購。
已掛網新冠治療藥品于4月1日前進行首輪價格評估,企業按《指引》要求補充完善材料,提交價格調整承諾,調整后價格符合條件的納入A類管理,其他按B類或C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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