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聚焦 >
10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通知規定:未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汽車經銷商、汽車銷售服務商等機構不得經營汽車消費貸款擔保業務;為各類放貸機構提供客戶推介、信用評估等服務的機構,未經批準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標簽: 公司不得做擔保
推薦閱讀
最新資訊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15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聯系我們: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