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鄭州市二七區嵩山路辦事處印發《關于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在該辦事處轄區內購買商品房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針對不同時間段分別給予20%、10%的契稅補貼。記者注意到,除了二七區,近日,新鄭市孟莊鎮、新鄭新區、薛店鎮、龍湖鎮等也分別印發了相關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的通知,一時成為業界關注焦點。
3日內鄭州多地印發商品房契稅補貼通知,最高獎勵比例達20%
今日,二七區嵩山路辦事處印發的《通知》中提到,契稅補貼每套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對購房者而言,2020年6月11日至6月26日期間在二七區嵩山路辦事處轄區內繳納契稅的,按照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2020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間在該轄區內繳納契稅的,則補貼比例為10%。2020年7月1日之后繳納商品房契稅的,不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
對此,記者向二七區嵩山路辦事處電話求證,對方稱目前該項補貼辦法已正式啟動,購房者需按照現行的稅率政策,先全額繳納契稅,再額外申請補貼,即通過“先征后獎”的方式,同時要確認所購商品房是否屬于轄區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本月鄭州發放契稅補貼的個例。6月10日,新鄭市孟莊鎮人民政府也發布了《關于商品房契稅繳納獎勵辦法的通知》,《通知》明確獎勵適用的范圍為在新鄭市孟莊鎮區內購買商品房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202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的,按照契稅總額的10%給予獎勵,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期間繳納的則按5%獎勵,2020年7月21日之后的,則不再享受本次獎勵政策。
此外,在6月9日,新鄭新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商品房契稅繳納獎勵辦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對2020年6月9日至6月30日,在新區轄區內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交易)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按照契稅總額的10%給予獎勵;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按照契稅總額的5%給予獎勵;2020年7月21日之后繳納契稅的,則不再享受本次獎勵。
此外,新鄭市薛店鎮、龍湖鎮也紛紛發文,支持購房者以“先征后獎”的方式獲得契稅補貼。綜合以上通知,獲得補貼獎勵的形式有兩種:龍湖鎮采取消費券的形式,將獎勵發放到支付寶賬戶中,可在新鄭區域內簽約商家進行消費抵扣;二七區嵩山路辦事處、新鄭新區、孟莊鎮、薛店鎮,采取資金劃轉的形式,將獎勵補貼返還到銀行卡中。
“政府合理給予契稅獎勵,是鼓勵購房最直接的一種體現。既有利于緩解當前購房者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壓力,又調動了購房者繳納契稅的積極性。”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
契稅補貼,到底對購房者有何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契稅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征收的一次性稅收。那么,此次契稅補貼政策的發布,對于購房者而言,有哪些影響?
記者了解到,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一套總價200萬元面積約140平方米的住宅為例,首套房按照1.5%的稅率征收契稅,需要繳納3萬元契稅總額,按照本次二七區政策,在本月26日前繳納購房契稅的,即可享受契稅補貼20%的獎勵政策,購房者可立省6000元。
“房子買了一段時間了,近期剛好準備繳納契稅,這個政策下發得很及時,可以省幾千塊錢了,對于疫情期間收入減少的普通百姓來說確實挺受益。”已在鄭州市二七區買房的市民小劉告訴記者。
除了鄭州,今年年初,衡陽出臺了“衡十七條”穩樓市。其中,為鼓勵市民合理住房消費,特提出減免契稅,據悉,截至5月底,全市已經發放1100多萬元契稅補貼。
在2019年第四季度,廣西欽州已經發布過契稅購房的政策,如住宅購房方面政府給予80%的補貼。到了2020年1月份,政策繼續調整,即明確1月份契稅補貼政策延續,住宅購房方面給予50%的補貼。到了2月份,政策繼續發力,體現了契稅“補貼到底”的政策導向。
鄭州某房企營銷總監分析表示,多地政策的最大亮點在于繼續強化契稅補貼政策,體現了在當前疫情下政府穩定樓市、刺激交易等導向,后期鄭州其他區或許會有跟進情況。(張利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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