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從近兩年審理的消費維權案例中,選取6件案例向社會發布,以案釋法,引導消費者積極依法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提醒廣大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共同創建健康和諧、誠實信用的消費市場環境。
銷售虛構廠商食品 商家被判退一賠十
消費者王某通過網絡購物平臺在沈陽某公司開設的網絡店鋪選購鹿茸片禮盒,王某共購買4盒,支付貨款1074元。王某收到快遞后,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對商品標簽標注的生產者西豐某公司信息進行查詢,發現并無該公司注冊信息。王某與商品標簽標注的銷售商沈陽某公司協商賠償無果,起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貨款并按貨款十倍賠償。
法院認為,沈陽某公司銷售的產品標注的生產者并不存在,沈陽某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向王某出售的鹿茸片出自正規生產廠商,屬于來路不明的商品,顯然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法院判決沈陽某公司退還貨款并支付貨款十倍的賠償金。
維權提示>>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有權要求銷售者或者生產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隱瞞重要產品信息 商家被判退一賠三
2021年4月26日,消費者王某以6999元價格在沈陽某公司購買某品牌手機一部。后王某發現該手機的電子三包憑證顯示,預估保修生效日期為2021年2月24日。沈陽某公司承認該手機在出售給王某的兩個月前已被拆封,并經過插卡激活,但辯解是該公司在進貨采購時對產品進行驗收所為。王某認為其以正價購買到舊手機,故以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三包憑證等信息虛假涉嫌欺詐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貨款并按貨款三倍賠償。
法院認為,沈陽某公司隱瞞手機已經在兩個月前拆封并經過插卡激活的重要信息,將手機銷售給王某,其隱瞞的信息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該行為對消費者造成誤導,足以影響王某決定是否做出購買該手機的意思表示,已構成欺詐。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法院判決沈陽某公司退還貨款并予以三倍賠償,王某返還手機。
維權提示>>銷售者故意隱瞞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購買商品,致使其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網購手機參數不符 賣家被判退一賠三
劉某通過網絡購物平臺在某電子產品經營部開設的網店選購智能手機,商品詳情頁描述中包含“10G+256G”“驍龍855”等字樣,劉某購買前就相關參數向該經營部進行確認,該經營部作出明確肯定的回答,劉某遂購買該智能手機一部。劉某在收到商品后,根據手機入網許可證號碼,在工信部電信設備進網管理平臺查詢案涉手機內部存儲參數最高為“6G+128G”;通過軟件檢測,得知案涉手機的中央處理器為“聯發科 Helio P25”處理器。劉某認為該手機內部存儲參數、中央處理器品牌等重要信息與商家承諾嚴重不符,構成欺詐,故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某電子產品經營部作為經營者,在出售時虛構了與商品真實信息不符的虛假信息,且該虛假信息足以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而做出購買的意思表示,可以認定該經營者已構成欺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法院判決某電子產品經營部向劉某按貨款三倍支付賠償金。
維權提示>>消費者網購后發現商品重要信息與賣家承諾不符,賣家涉嫌故意告知虛假商品信息誤導消費者購買的,應保存商品詳情頁面截圖、與客服聊天記錄、購買記錄等證據,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商鋪未按約定交貨 商場依約先行賠付
劉某在沈陽某家居商場的某品牌門窗商鋪訂購鋁窗,劉某在商場收銀處交款44700元。該商鋪向劉某出具了家居商場統一印制的《商品銷售合同》,約定送貨日期。后該商鋪因自身原因延遲數月未能交貨,劉某只得另行購買鋁窗用于家裝。《商品銷售合同》中載明,家居商場對賣場內商戶向消費者銷售的商品和服務承擔民事連帶責任,當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出現質量或服務上的問題時,可以要求商場先行向其進行賠償。劉某訴至法院,要求沈陽某家居商場就該商鋪未能按期交貨的行為承擔退款和賠償違約金的責任。
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并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家居商場應按照其承諾,對銷售商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判決沈陽某家居商場向劉某賠償貨款,并按合同約定給付違約金。
維權提示>>消費者在商場內消費后,因產品質量或服務產生糾紛,商鋪拖延、拒賠時,消費者可以依據商場的承諾要求其履行“先行賠付”責任。
消費者向第三人賠償 可以向銷售者追償
張某在沈陽某裝飾材料商行購買家用暖氣散熱片,售后服務卡載明“保修五年,十年免費維修”。兩年后,張某購買的兩組散熱片均發生漏水,造成張某家樓下業主李某家財產受損。李某起訴張某賠償財產損失,經法院調解,張某向李某支付賠償款5000元。張某因散熱片質量問題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沈陽某裝飾材料商行同意退貨返款但未實際履行。張某向李某賠償損失后訴至法院,要求沈陽某裝飾材料商行退還貨款,并賠償張某家地板損失1000元、張某向李某支付賠償款及訴訟費5025元。
法院認為,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沈陽某裝飾材料商行作為銷售者由于其所售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張某家及張某家樓下業主李某家財產受損,應承擔賠償責任。因張某在漏水事故發生后未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酌情減輕沈陽某裝飾材料商行賠償責任比例。法院判決沈陽某裝飾材料商行返還貨款,并就張某所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
維權提示>>銷售者出售的商品造成消費者及第三人財產損害的,消費者可以就自己遭受的損失以及向第三人賠付的損失一并向銷售者或生產者索賠。
顧客在泳池內被劃傷 洗浴中心被判賠償
2021年7月12日,李某在沈陽某洗浴中心的游泳池內游玩時,右足掌部被不明物體劃傷,至醫院門診治療。李某因與洗浴中心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訴至法院,要求沈陽某洗浴中心賠償醫藥費949元、誤工費4500元、交通費100元。
法院認為,洗浴中心作為經營者對其投入使用的服務設施設備應確保安全,在服務管理方面應當排除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保證服務內容和過程的安全。李某在洗浴中心游泳池內游玩時,右足掌部被不明物體劃傷,洗浴中心僅是在游泳池旁邊墻上張貼“禁止觸碰,小心劃傷”的提示語,并不足以證明其對進入游泳池正常活動的消費者已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李某對劃傷不具有過錯,不能減輕洗浴中心的責任。法院判決沈陽某洗浴中心賠償李某全部醫療費及合理的誤工費、交通費。
維權提示>>因經營者對其營業場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遭受人身損害,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15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聯系我們: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