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記者調查發現,盜版書仍在不少網絡電商平臺泛濫,成為“打不死的小強”。
比如,上海文藝出版社去年推出的暢銷書《候場》,原版標價42元,但在拼多多上不少店鋪標價“9.9元包郵”;在一家售賣少兒讀物的網店,號稱“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的經典童書《夏洛的網》標價僅5.5元,該書在官方店鋪售價22.2元。
“如此之低的價格,根本不可能是原版!”上海文藝出版社副社長李偉長直斥。
業內人士表示,在國家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背景下,電商平臺上盜版書為何打不絕,甚至不少有影響的平臺營銷號和直播公然為其“引流”、放出低價“秒殺”鏈接?理由只有一個:暴利驅使。
記者以一本約兩百多頁、定價55元的精裝書,向上海一家正規印刷廠詢價。據了解,一本正價為55元的圖書,盜版者若擁有一定量,其“造假成本”僅為四五元。因此,即使在電商平臺上以10多塊錢的低價“傾銷”,也有可觀獲利空間。
目前,網絡已成為我國圖書銷售主渠道。我國電子商務法第41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與知識產權權利人加強合作,依法保護知識產權。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高級法官商建剛表示,有效地打擊盜版還是需要走法律途徑。“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對于主觀性惡意侵犯知識產權可實施懲罰性處罰。而對于銷售盜版書籍者,被侵權人可以按照書籍的正價來進行索賠。例如,一本圖書標價55元,網絡盜版者以10元價格賣了1萬本,被侵權的作者和出版社可以按照55萬元的金額進行訴訟索賠。電商平臺必須舉證自身已經采取了積極充分的版權保護措施才能免責。”
出版界人士呼吁,電商平臺有義務與注冊商家簽署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明確侵權責任與懲罰方式;對于相關舉報和投訴,電商平臺必須向公眾公開其接受和處置申訴的全部流程,定期公布其相關處罰結果。(記者孫麗萍、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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