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0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1號)要求,現就做好2020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湖北省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發放程序
(一)申報。5月14日前,各高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門提交經學校蓋章的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紙質花名冊及電子花名冊(花名冊模板請到“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群下載,群號:774383050)。
(二)審核。5月20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門完成對屬地高校申報材料的審核,并錄入到湖北就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前期,各地已對2020屆高校畢業生中“七類人員”發放補貼的,此次不再重復發放。
(三)撥付。5月26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門將審核后的結果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將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資金支付到高校畢業生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三、補貼標準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所需資金從市縣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加緊部署推進。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按照時間節點加緊部署推進。各高校要明確專人負責,做到組織有序、公開透明,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各地要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抓緊抓實此項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高校負責對發放對象的真實性、準確性審核。各級人社部門負責對高校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審核,并協商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三)及時錄入系統。各地人社部門要將享受補貼畢業生信息按照系統要求及時規范錄入,確保應錄盡錄、客觀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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