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華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南京科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803號文核準,招股意向書及附件披露于中國證監會五家指定網站,并置備于發行人、深圳證券交易所、本次發行股票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聯席主承銷商華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與民生證券合稱“聯席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閱。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并認真閱讀今日刊登的《南京科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公告》,具體重點關注內容如下:
1、投資者在2020年7月13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7月13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
2、網下投資者報價后,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南京科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0年7月15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南京科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0年7月15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6、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本次發行股票概況
發行人:南京科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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