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金運通網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運通支付”)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違反清算管理規定;2.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其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9.12萬元(1191249.08)元,罰款208.48萬元(2084812.8)元,共計罰沒327.61萬元。
此外,王樹斌(時任金運通網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于同日對其警告,罰款10萬元。
在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看來,金運通支付此次被罰涉及違反清算管理規定和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這兩個領域也是支付機構被處罰比較集中的領域。處罰金額屬于中等水平,并且對相關負責人一并處罰,實行了“雙罰制”,處罰對同業機構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官網顯示,金運通網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運通支付”)成立于2013年1月,注冊資本1.06億元,由山東金升集團投資成立,是一家建立在實體批發市場基礎上的互聯網支付公司。2014年7月10日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牌照(許可證編號:Z2026437000017),可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支付業務。
記者梳理發現,金運通支付曾連續4年遭央行處罰。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于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濟銀罰字〔2019〕第29號、第30號)顯示,金運通支付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合計處以133萬元罰款;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于2018年12月7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濟銀罰字〔2018〕第20號、濟銀罰字〔2018〕第21號)顯示,金運通支付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處以警告并處91萬元罰款;2017年11月,濟銀罰字(2017)第3號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金運通支付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罰款20萬元;2016年6月,濟銀罰字(2016)第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金運通支付同樣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罰款3萬元。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備2022009963號-10
聯系我們: 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