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3年4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宣判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錚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錚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張錚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收受請托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0.96萬余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張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綜合考慮本案犯罪事實,張錚到案后的認罪態度、追繳贓款贓物等情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家屬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旁聽了宣判。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fyuntv.cn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備2022009963號-10
聯系我們: 39 60 29 14 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