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10月31日對外公布。
《實施方案》提出,到2060年,技術水平更加先進、管理效能更加突出、服務能力更加高效、引領國際的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全面建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有力支撐碳中和目標實現。
多個難點亟待攻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碳相關計量基準、計量標準不僅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基礎和重要支撐,更是亟待攻克的難點。
“目前,碳計量在區域、企業和產品三個層面,各有各的問題。”11月1日,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事業部總監、中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資深審核員孟兵站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孟兵站說,目前在國際上,碳標準計量體系比較復雜、標準不統一,建立中國自己的國家標準非常有必要。他介紹,在區域層面,我國基本上是沿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相關指南。碳核算是在一個行政邊界范圍內的,與實際的碳排放不完全相符。
另外,在企業層面,目前同樣是沿用國際相關標準,核算的邊界存在分歧,有的甚至把整個價值鏈的碳排放都算進去。在產品層面,計算工具屬于框架性的,缺乏計算方法,重復計算等問題較多。
綠普惠創始人陶嵐今天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使用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方法學,大部分是由清潔發展機制(CDM)漢化到國內,有些方法學不適用于中國國情,有些已過時,亟待更新。
她介紹,排放因子數據是碳排放核算的重要依據。目前,排放因子數據庫國內外眾多,但質量參差不齊,尤其在涉及未來歐盟碳邊境調節稅時,需要大量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碳排放因子進行核算,以減少對國外數據庫的依賴。
交通領域較早引入碳減排、碳核算的概念(資料圖) 攝影/章軻
目前,消費端的碳排放已占到碳排放總量的53%,實現“雙碳”目標,消費端碳減排不容忽視。陶嵐稱,目前在消費端,“生產-消費-回收”全鏈條中的碳減排核算標準尚未打通,亟待出臺一系列標準以指導各利益相關方進行減排量核算。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我國交通領域較早引入碳減排、碳核算的概念,并開展了低碳出行等相關實踐。目前,廣州、北京等多地的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已開始低碳出行碳普惠交易探索。
但據參與此項研究的專家介紹,目前在碳普惠項目方法學開發、碳普惠核證減排量交易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交通領域碳計量面臨著標準不統一、減排量重復計算、缺少第三方核證等問題。
完善不同層面碳計量
在生態環境部10月27日舉辦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和“雙碳”工作需要堅實的數據基礎,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發揮著對“雙碳”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和基礎保障的作用,這是基礎性工作,非常重要。
李高表示,碳排放統計核算涉及社會生產生活各個領域和行業、技術產品、門類非常多,核算方法也是多樣的。“在這種情況下,急需建立完善統一規范的統計核算體系。”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基本建立。碳相關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能力穩步提升,關鍵領域碳計量技術取得重要突破,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測量能力基本具備;新建或改造不少于200項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制修訂不少于200項計量技術規范,籌建一批碳計量中心。到2030年,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更加健全。
“今天發布的有關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提法,就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孟兵站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11月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在核算能耗強度時,原料用能消費量從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地區生產總值不作調整。在核算能耗強度降低率時,原料用能消費量同步從基年和目標年度能源消費總量中扣除。
資料圖 攝影/章軻
《實施方案》提出開展雙碳標準強基行動。圍繞重點行業的綠色低碳發展,加快行業標準制修訂。支持具有影響力的社會團體制定高質量團體標準,將技術水平高、實施效果好的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陶嵐帶領的綠普惠團隊已開展了多年生活領域減碳的探索。她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碳普惠領域也需要更高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的建設。今年4月,由中華環保聯合會發布的《公民綠色低碳行為溫室氣體減排量化導則》團體標準發布就具有較強的影響力,被多地政府和企業認同,為衡量消費領域的碳減排量貢獻一把“標尺”。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成立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技術委員會,加強碳計量政策研究和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制定碳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在線監測設備校準、碳排放與碳監測關鍵參數測量方法、企業碳排放直接測量方法、城市碳排放時空反演方法、碳匯計量等計量技術規范,推進不同區域、行業、企業碳排放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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