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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2022年3月W先生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在朋友的推薦下,W先生于2個月前給自己投保了某保險公司的重疾保險,投保時的個人告知健康狀況均無異常。保單承保后不久,保險公司通過大數據發現W先生既往有嚴重的乙肝疾病的住院記錄,因不符合投保條件,保險公司經審核后下發合同解除函。原來在兩年前,W先生的父親患有乙肝前往醫院住院治療,W先生用自己的醫保卡給父親辦理掛號、住院并且付費。
案例分析
本案中W先生使用醫保卡為父親辦理住院結算,所以就診人的信息均為W先生本人,住院病歷就會被記錄在W先生本人名下。
醫保卡上有本人的重要信息,相當于自己的另一個“身份證”,如果借給別人使用,相應的使用記錄就會記錄在本人名下;同時將醫保卡外借給他人就醫,并使用醫保統籌賬戶的錢進行支付醫療費,其性質相當于騙取醫保基金,屬于違法行為。同時也給自己的保單合同效力和賠付埋下了隱患。
風險提示
醫保卡借給他人使用是一種違法行為,相關法律規定,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就醫、購藥,并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將面臨金額不等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負刑事責任。同時,還將會對自己投保的商業保險在投保和理賠環節產生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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