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SPAC設立的初衷,并不是將其作為與傳統上市渠道并列的方式,而是為符合相關條件的公司提供一個融資渠道
(資料圖片)
交投清淡的背后,一方面與港股SPAC在完成并購之前不允許散戶參與交易有關,另一方面因為目前上市的SPAC都尚未披露De-SPAC相關進展
預計許多新經濟、新消費概念的企業業績修復在即,正在尋找并購標的的SPAC也會有更多選擇空間,未上市SPAC會考慮加速上市進程
首家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AQUILA ACQ-Z登陸港股將滿一年。一年間,SPAC在港股市場的發展可用“潮起潮落”來形容。
數據顯示,截至2月16日,共有14家SPAC向港股發起沖刺,其中13家均是在2022年上半年首次遞交上市申請。最熱鬧的時候,有11家SPAC同時在“排隊”。但是,目前成功在港上市的SPAC僅有5家。
SPAC在港股緣何“先熱后冷”?今年將呈現怎樣的發展趨勢?在De-SPAC(SPAC與標的公司的合并過程)方面是否會有振奮人心的案例?近日,上海證券報記者就上述問題采訪了多位業內人士,以期探究今年港股SPAC可能的發展走勢。
受市況影響“先熱后冷”
作為首家遞表、首家上市的港股SPAC,AQUILA ACQ-Z見證了這一上市機制熱度的上升和消退。
2022年1月,SPAC上市機制正式在港交所落地;兩個多月后,AQUILA ACQ-Z順利掛牌。彼時,已經遞表的SPAC還有鼎暉投資總裁焦震掌舵的Pisces,春華資本團隊、農銀國際資管參與發起的Interra,創新生物藥企天境生物參與發起的Vivere等。
知名PE和產業資本的熱捧,讓不少機構對2022年港股SPAC的發展持樂觀看法。例如,普華永道曾預計2022年將有10家至15家SPAC赴港上市,德勤預計或有20家。
事實上,2022年全年,僅有5家SPAC成功登陸港股。多家SPAC前期遞交的上市申請已陸續失效,截至2023年2月16日,正在排隊的僅剩3家。
中泰國際研究部主管趙紅梅對記者表示,港股SPAC的“先熱后冷”更多是受市況影響。市場不景氣令投資者認購新股的興趣大減,SPAC信心不足。
在瑞銀亞洲股票資本市場部聯席主管張倩嘉看來,港版SPAC機制在投資者資格、發起人資格規定及后期注入資產資質等方面有更嚴格的要求,導致其熱度更容易受到整個市場環境變化的影響。
“比如港版SPAC將交易門檻定在每手100萬港元,是偏高水平。尤其是現在整個市場處于高息環境中,很多對沖基金可能對這個產品感興趣,但現在國債等產品的回報也不錯,投資SPAC的風險相對更高。”張倩嘉說。
到了2022年下半年,已有港股SPAC基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對收購目標作出有別于其他SPAC的安排。例如,清科集團、倪正東等參與發起的Techstaracq-Z,就不打算局限于某個特定行業選擇并購標的。Techstaracq-Z稱,將專注于識別國內新經濟領域的高增長公司。
年內或有De-SPAC案例
2月16日,港股市場上的5只SPAC全天均是零成交,在過去的一年中,這幾乎是它們的常態。
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從上市之日起計算,截至2月16日,港股5只SPAC總成交金額不足1億港元。
交投清淡的背后,一方面與港股SPAC在完成并購之前不允許散戶參與交易有關,另一方面因為目前上市的SPAC都尚未披露De-SPAC相關進展。按照此前美股市場的案例,SPAC的股價躁動大都出現在并購標的披露或是并購交易推進前后。
作為“盲盒產品”,De-SPAC是一家SPAC發展中的“重頭戲”。De-SPAC的成功與否決定了SPAC的命運、價值以及發起人、投資者可獲得的回報。如果不能在存續期內完成合并交易,SPAC就會面臨解散和清盤。
據記者梳理,目前已上市的5家港股SPAC中,除Vision Deal-Z外,其余公司均要在上市后24個月內公布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并購交易,上市后36個月內完成相關并購交易。
Vision Deal-Z則主動縮短了港交所規定的DE-SPAC時間上限,將公布并購和完成并購的時間期限分別定在18個月、30個月。按此時間計算,于2022年6月10日登陸港股的Vision Deal-Z,極大可能于今年底之前在De-SPAC方面有新進展。
張倩嘉認為,在De-SPAC階段,最重要的是并購對價合理性和注入資產的質地。“港交所要求De-SPAC階段要有獨立第三方機構投資者參與。如果并購對價超出市場可比公司的估值或者資產本身,那獨立的機構投資者的參與意愿可能就不高。”
“倘若發起人能為并購標的爭取到比IPO更具優勢的估值,設計出更為靈活的交易結構或是提供標的后期發展所需資源,那這個SPAC成功的可能性會更大。”張倩嘉說。
今年信心有望回歸
過去一年,SPAC在其他市場的表現也不盡如人意。受美聯儲加息市況疲軟、持續強監管的影響,2022年12月美股SPAC以每天大約4家的速度退市。新加坡市場自2021年9月實行SPAC機制以來,僅有3家上市。
在此背景下,這一曾經風靡一時的上市制度,今年將在港股市場扮演怎樣的角色?又會有怎樣的走向?
“港版SPAC設立的初衷,并不是將其作為與傳統上市渠道并列的方式,而是為符合相關條件的公司提供一個融資渠道。港交所更多是希望通過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機制來吸納優質的公司、保薦人和投資者。”在趙紅梅看來,作為目前上市體系的一個補充,港版SPAC制度的定位需要等到至少一兩家完成De-SPAC之后會更加清晰。
博大資本國際總裁溫天納認為,目前SPAC在港股更像是在嘗試中發展的產品,港交所可能基于此前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為了保障投資者權益,制定SPAC規則時較美股等市場更為嚴格。如果后續能夠基于SPAC發起人的募資規模、經驗、資產情況等條件,在規則上提供一定的彈性或豁免空間,可能會推動SPAC在港股的發展。
趙紅梅認為,2023年開年以來,PMI數據顯示復蘇勢頭強勁,疫情影響超預期減弱,預計許多新經濟、新消費概念的內地企業業績修復在即,正在尋找并購標的的SPAC也會有更多選擇空間,未上市SPAC受市況回暖鼓舞也會考慮加速上市進程。與此同時,整體市場的好轉預期也將增強機構投資者對SPAC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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