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萬隆(上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及簽字評估師金俊、董明慧,執行的藍帆醫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帆醫療或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簡稱CBCHⅡ)及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以下簡稱CBCH V)、NVT AG商譽減值測試評估項目及CBCH Ⅱ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測試估值項目開展現場檢查。經查,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CBCH Ⅱ及CBCH V商譽減值評估方面
一、未對2020年、2021年商譽減值評估中營業收入預測數據存在較大差異原因進行分析;未分析銷售人員薪酬結構、職工薪酬與營業收入的相關性及預測職工薪酬的合理性;未對公司特有風險的合理性及2020年、2021年公司特有風險確定方式不一致情況進行分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二、未結合當前產能利用率、預測營業收入增長情況分析資本性支出的合理性;預測的部分產品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單位成本、出廠價格、毛利率等缺少數據來源及合理性分析。
三、底稿中取得的財務報表未經蓋章確認,三方溝通函無注冊會計師簽字確認。
NVT AG商譽減值評估方面
一、未對2020年、2021年商譽減值評估中營業收入預測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進行分析。
二、未對部分地區65+人數預測增長率、適應癥患病率、治療滲透率、市場占有率等指標選用的合理性進行分析;未見預測銷售單價、標準成本的來源依據和分析過程;未對預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資本性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分析。
三、評估過程中對折現率、無風險報酬率、市場風險溢價、所得稅率的測算原則和方法未保持一致,底稿中未對具體參數確認方式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進行分析。
四、底稿中2021年模擬合并報表、清查評估明細表等未經標的公司蓋章確認;清查評估明細表及盈利預測申報表,訪談記錄,期后事項聲明書、或有事項和其他事項聲明書未加蓋標的公司公章;三方溝通函無注冊會計師簽字確認。
CBCH Ⅱ股權估值方面
除前述事項外,估值業務還存在以下問題:一、估值依據的法律法規列示不完整;部分底稿前后表述不一致;未見被評估單位及下屬各公司單體財務報表及合并報表;二、估值過程中溢余資金確定方式不恰當;三、《估值業務委托合同》中合同依據及收費依據表述錯誤,受托方名稱與公章不一致。
因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五條的相關規定,萬隆(上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及簽字評估師金俊、董明慧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愛企查顯示,萬隆(上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2日,注冊地位于上海市靜安區滬太路1111弄5號501-7室,法定代表人為趙宇,目前擁有17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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