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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繼續執行租房提取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明確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繼續執行每人每月900元的標準。
《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對于市民關心的問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布了《通知》政策解讀,解讀如下:
(一)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可提取額度為多少?申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自2022年5月起,租房提取限額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
繳存人通過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辦理無需提交材料。若前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辦理的,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提取額度為多少?
答:月提取額度不超過每月實際支付的租金。
(三)以備案的租賃合同提取住房公積金,可提取額度為多少?
答:提取額度從租賃合同備案當月起算。可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計入提取額度。目前月提取額上限為9619元,該上限隨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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